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精神,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及调休安排通知如下: 4月4日(周五)至6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 请各部门落实好假期各项工作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