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,结合学校和学院整体工作安排,202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如下: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5日(校历第6周,星期一)停课。请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,节假日期间注意出行安全,注意加强个人防护,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特此通知
综合办公室
2021年3月24日